海寧市硤石街道江南大道北側、碧云路東側地塊位于海寧市江南大道北側、碧云路東側,地塊總占地面積約65387平方米。整塊地塊原為農村建設用地、農田,現狀依然為農田,歷史上未進行過任何工業開發。地塊東側為河道;北側為錢江東路,路北為贊山景苑;南側為江南大道;西側為碧云路,路西為贊山景苑。
根據生態環境部、浙江省生態環境廳及嘉興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對江南大道北側、碧云路東側地塊土壤污染狀況開展初步調查。通過歷史資料查閱、現場踏勘走訪、人員訪談和采樣檢測編寫了本初步調查報告,調查該地塊是否受到污染,確保該地塊在后續利用時,其地塊使用人員和工作人員身體健康。
2021年4月我公司接受業主委托后對該地塊及周圍環境狀況進行了實地踏勘與調研,收集了本地塊及周邊地塊的基本資料、訪談相關人員。根據第一階段調查地塊內存在可能污染源的結果,開展了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按照國家場地環境調查和監測規范的要求,在資料收集分析、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的基礎上,地塊內共布設11個土壤監測點,采集土壤樣品99個,送檢44個,平行樣5個;地塊內布設5個地下水監測井,采集并送檢5個地下水樣品,平行樣1個;本次調查設置了1個土壤對照點位,采集并送檢了4個土壤樣品;設置了1個地下水對照點位, 采集并送檢1個地下水樣品。
土壤:本次調查土壤樣品中共檢出重金屬8種,另外有石油烴(C10-C40)檢出,其他揮發性有機物和半揮發性有機物均未檢出。本次調查采集送檢的土壤樣品中無超篩選值污染物。
地下水:本次調查地下水樣品共檢出重金屬10種,無機非金屬15種,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均未檢出。本次調查采集送檢的各點位地下水樣品除渾濁度、細菌總數指標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IV類標準,肉眼可見物指標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V類標準,其余指標均達到III類標準值。
根據對江南大道北側、碧云路東側地塊土壤和地下水的采樣監測結果分析可知,該地塊的周邊區域土壤和地下水目前未受到污染。因此,本地塊不是污染地塊,無需進入下一輪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滿足城市建設用地中第一類用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