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曹村鎮03-21地塊位于溫州市瑞安市曹村鎮曹西村,總占地面積約1342.44m2(2.01畝)。地塊南至武林路,西至新西路,北至曹西村委會,東至村民住宅。地塊現狀為拆遷空地。該調查地塊歷史上為學校、菜市場。根據《瑞安市曹村鎮鎮規劃修改(02-14~22、08-03~04地塊)》(2025年),用地性質為城鎮社區服務設施用地(0702);項目地塊屬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規定的第一類用地,同時屬于《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修訂)》中的敏感用地。根據《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修訂)》(浙環發〔2024〕47號)與《溫州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調查監督管理規程》(溫環發〔2022〕19號),本調查地塊屬于甲類地塊,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因此,為了解本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保障本地塊用地的環境安全,防止地塊再開發利用對人體健康和環境質量帶來嚴重影響,瑞安市曹村鎮曹西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委托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開展瑞安市曹村鎮03-21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
通過對瑞安市曹村鎮03-21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結果分析可知:對比《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瑞安市曹村鎮03-21地塊土壤檢出指標的最大濃度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 第42號)和《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等要求,瑞安市曹村鎮03-21地塊土壤環境質量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一類用地性質要求,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不需要進行下一階段場地環境詳細調查和人體健康風險評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