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主要建設內容:根據企業發展規劃和實際生產需求,在產品方案、生產工藝、生產設備、生產班制均不變的前提下,該公司擬將第6層倉庫移至第1層、騰空第6層作為公司后備發展空間,同時擬將原廠區第一層的17臺注塑機、1臺拌料機和2臺自動粉碎機搬遷至新增租用的溫州市鵬程皮件有限公司位于鰲江鎮鞋業園區C區29幢的廠房,新增租用的用地面積2115.38m2、建筑面積2614.02m2;其余生產設備保留原廠不變。項目遷建后總體產品方案不變,仍為年產卷發器、筋膜槍60萬個。
項目名稱:溫州希楠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遷建項目(年產卷發器、筋膜槍60萬個)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溫州希楠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浙江省溫州市平陽縣鰲江鎮鞋業園區C區29幢。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承諾書編號:2023012